社会生活 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5平方米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291元,增长7.5%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302元,增长9.3%;生活消费性支出达3247元,增长-2.7%;人均居住面积26平方米。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人数为1100人,比上年增长10%。社会福利性收养单位3个,床位70张,收养20人。社会福利企业1个,安置残疾人员4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