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事业

社会保障 

2005年,全市收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额7.83亿元,发放6.93亿元。其中,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19.36万人,同比净增1.05万人;收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3.33亿元,发放2.69亿元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6.06万人,收缴养老保险基金2.27亿元,发放2.36亿元。农村养老保险新参保人员2909人,收缴保险基金131万元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9.89万人,同比净增1.25万人;收缴医疗保险基金1.8亿元,支出1.6亿元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14.37万人,收缴失业保险基金2705万元,发放1794万元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14.62万人,收缴工伤保险基金714万元,支出389万元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8.21万人,收缴生育保险基金145万元,支出79万元。

全年劳动保障部门检查用人单位1990户,涉及劳动者20万人,补签劳动合同1.03万份,补缴社会保险费5840万元,补发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6.3万元。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42起,涉及劳动者1724人,金额3054万元,全部依法审理结案。其中裁决423起,庭审调解356起,其它方式处理163起。

全市城镇新就业再就业4.82万人;有组织劳务输出7.27万人;登记失业人员1.01万人,登记失业率2.8%。全市6所技工学校招生4979人,在校学生达到1.19万人;社会力量办学培训各类职业技能人员2000多人;组织指导企业职工培训9万余人次。职业技能鉴定近70个工种1.4万人,有1.2万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,250人取得技师资格,68人取得高级技师资格。

社会救助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,城乡低保工作取得较大进展。全市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共计5.29万人,其中农村低保救济2.51万人,城市低保救济2.79万人。全年共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593.4万元,接受社会捐赠款1168.5万元,捐赠衣被总数13.3万件。年末全市有各类福利单位150个,其中收养性单位85个、床位4270张、收养3526人;福利企业65个,安置残疾人1354人。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中心39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