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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事业 地方史志 2005年,史志工作在学习、宣传、贯彻《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》、第二轮修志、编纂年鉴、为现实服务等方面都较好地完成了任务。《滨州年鉴》(2005)进一步增强了可读性、实用性和科学性。在全省优秀年鉴评比活动中,荣获一等奖。与市党史研究室、市政协文史委合作编辑出版《渤海烽火——滨州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专辑》。 县区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铺开。2005年2月,阳信县召开第二轮修志动员大会,正式启动县志续修工作,至此,全市县区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铺开。无棣县及时调整了志书框架,促进了工作进度,提高了质量,各供稿单位的首次供稿已率先全部完成。市史志办利用会议、巡回检查、个别督促等形式强化指导,对如何提高第二轮修志质量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,出台实施了《县区续志编纂程序》,进一步规范县区第二轮修志工作。 市方志馆、市情资料库基本建成。进一步加强了地情资料库建设,申办了域名,充实了新资料,为在互联网上宣传滨州、促进滨州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努力。在市政大厦申请了方志馆,并迅即开始了方志馆内部的设计装修,向全国各地发出志书交换函2000余封,为建成规范化的滨州方志馆、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奠定了基础。 学习贯彻《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》。 《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》实施后,市史志办首先主动与市人大、法制办、普法办联系,争取有关部门的帮助和协作;印发《条例》全文广泛发送,安世银市长对《条例》的贯彻作出批示;召开全市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座谈会,对全市各县区学习、宣传和贯彻《条例》做出全面部署;分管史志工作的副市长祁维华,就《条例》的学习、宣传和贯彻,接受《滨州日报》记者采访,访谈全文在《滨州日报》头版刊载;在市普法办学法用法座谈会上,介绍了《条例》的内涵和特点以及学习、宣传和贯彻《条例》的建议,2005年度全市领导干部普法考试试题中采用了有关《条例》内容的题目。各县区也开展了大量的学习、宣传和贯彻《条例》的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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